ETF配息帳號變更
請填寫身分證字號,並完成行動電話驗證後,接續申請流程。
*未曾參與任一元大系列ETF配息且非元大投信客戶者者,請於ETF停止過戶日(即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日)後,再行提出申請。
身分證字號
行動電話
驗證碼
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告知事項
請選擇申請變更之ETF,並填寫配息帳號
(限受益人本人台幣帳號)。
配息帳號 1
ETF
請選擇ETF
銀行/郵局
請選擇銀行/郵局
分行
請選擇分行
帳號
請輸入帳號
- 每一ETF僅限約定一個受益人本人之收益分配帳號,若欲變更請重新申請,元大投信將以最新一次約定帳號為準。
- 欲領取因不足支付跨行匯費、開立支票之費用及郵資費之收益分配金額,建議提供與該基金相同保管銀行之受益人本人帳戶,始能免除該等費用;各基金保管銀行請至元大投信官網→基金商品→個別基金查詢。
- 如每次配息款不足支付跨行匯費、開立支票之費用及郵資費時,元大投信統一於年底檢視是否足以支付,扣除後進行補發放作業。
- 請審慎確認您填寫的所有資訊正確,如您輸入的金融機構帳號錯誤,導致匯款失敗時,將因重新匯款另行扣除相關匯費,若因此影響權益,概由受益人自行負責。
- 若變更完成日已逾該檔基金分配收益公告「除息日」,將在下一次收益分配發放日生效。
-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卅七條及信託契約時效之規定,受益人之收益分配請求權,自收益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,因時效消滅之收益併入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。受益人於所定消滅時效完成前行使權利時,不得請求加計遲延利息。故自本次收益發放日起逾五年後未經受益人領取之收益分配金額,將於元大投信公告後併入該基金之資產。
- 請於申辦前確保網路訊號正常,並排除電子設備設定差異等不可預測或外力因素,以免影響申辦權益。
- 各基金之收益分配相關規定,請詳閱各基金公開說明書。
請確認輸入的資訊完整無誤!
本公司將依您提供的資料進行變更,若因金融機構帳號填寫錯誤導致匯款失敗,將另行扣除相關匯費後重新匯款,可能嚴重影響您的權益,請再次確認您輸入的配息帳號資訊是否正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