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:

本電子信箱服務,僅限於「當事人連絡」及「處理檢舉案件」必要範圍內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本公司檢舉電子信箱服務,僅限於當事人連絡必要範圍內進行蒐集、處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為保障您的正常權益,請務必詳閱以下所述事項:

本公司基於檢舉案件處理之目的範圍內,得以電子或紙本方式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(辨識個人類:包含姓名、電子郵遞地址、電話號碼)。個人資料使用之期限為5年,使用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,使用對象為本公司或相關處理之其他機關(構)。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行使當事人權利,包含查詢及請求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刪除等作業。若您不同意提供以上個人資料,本公司將無法回覆或處理您的檢舉。

於符合上揭蒐集之特定目的業務範圍內,本人同意貴公司得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;且經貴公司向本人告知上開事項後,本人已明確知悉貴公司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相關內容無誤。

檢舉事項(內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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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*內容:
  • 信件內容建議不要超過3000個中文字,如內容過長請改以附檔方式提供!檢舉內容盡可能包括:
    1. 人:被檢舉人姓名、所屬部門及職稱或其他足以識別被檢舉人身分之資訊。
    2. 事:行為或事實發生經過。
    3. 時:行為或事實發生時間。
    4. 地:行為或事實發生地點。
    5. 物:足資佐證被檢舉人涉及犯罪、舞弊或違反法令之具體事證及相關資料,包括但不限於單據、憑證、報表、合約、信函、錄音、錄影、相片等。
  • 附件上傳:
  • 可上傳檔案類型:zip, rar, doc, docx, xls, xlsx, ppt, pptx, pdf, jpg, gif, png, txt, tif, jpeg, odt, ods, odp;檔案大小上限:4M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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